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黑龙江抚远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开,内容如下:
1、规划的基本情况
规划名称:黑龙江抚远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
规划编制机关:黑龙江抚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用地范围:黑龙江抚远经济开发区位于抚远市东部,北至黑龙江、南至抚远火车站、西以抚前铁路为界、东至海晏路,总规划面积699.97h㎡。
规划结构布局:规划黑龙江抚远经济开发区用地功能结构分为“一轴、两心、五区”。
“一轴”:即经开区发展轴线。沿通港路形成的贯穿整个经开区的南北向轴线,连接各个功能片区,使整个经开区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两心”:即经开区产业发展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产业发展中心位于莽吉塔港港口区域,经开区的主要产业均围绕莽吉塔港、对俄水运展开;综合服务中心位于抚乌公路北侧,围绕居住空间、公共管理与服务空间打造;
“五区”:即临港产业区、国际物流仓储区、产业加工区、交通枢纽区、综合服务区。
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
2、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抚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15945429270
联系人:胡铭锐
邮箱:fyjjkfqgwh@163.com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68号抚远经济开发区407办公室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黑龙江四邦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745123538
联系人:阚永莹
邮箱:sibanghuanbao2022@163.com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347号银恒大厦16层A号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者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表。
编辑:高 岑
审核:胡铭锐
监审:刘俊池